我从一场漫长而高热的梦里醒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厚重的遮光窗帘把房间严丝合缝地密封着,空气里弥漫着那股熟悉的、让我浑身每一个毛孔都战栗又安心的乌木沉香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没有立刻睁开眼,而是像个贪恋温度的瘾君子一样,把脸深深埋进柔软的枕头里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是被子里他的味道,是霍岑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指尖微微颤抖着,抚上自己的脖颈。

        触手可及的,是那条纯黑色的牛皮项圈,还有那块刻着“Huo”的、带着体温的金属铭牌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人都不懂,包括林夏,包括那个试图带我走的许阳。他们用那种怜悯又震惊的眼神看着我,仿佛我是个被变态家暴狂洗脑的可怜虫。他们问我,陆念,你明明有大好的青春,你明明那么向往自由,为什么不跑?为什么要心甘情愿地留在一个疯子身边?

        每当这个时候,我连解释的力气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,他们口中那种阳光灿烂的“自由”,对我来说,究竟有多么恐怖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我很小的时候,我就对“自由”这两个字过敏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亲生父母非常大度,他们给我绝对的自由——没有任何门禁,不需要我考第一名,也不会干涉交什么朋友。代价是,他们也给了我绝对的空虚。

        偌大的别墅里,永远只有我一个人。打雷的时候,我躲在衣柜里哭到干呕,没有一个人来抱我;过生日的时候,桌子上只有管家订的蛋糕,和手机里冰冷的转账提醒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我的世界里,自由的同义词,就是“被遗弃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在乎我飞得高不高,也没有人在乎我是不是死在了外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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