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王财东,这是海汉人统一下发的分销合同书,你先过目。”段平把合同递给王财东。
王财东抑制着内心的震撼,接过合同,赞了一句:“真讲究啊!”。
说完翻开扉页,立约人居然有三方,甲方代理商,乙方分销商,丙方(监督方):华夏实业投资公司。
合同采取的横书格式,从左往右印刷,有符号断句,字体较小,但能看清楚。
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清二楚,非常公平,分销价格和零售价格一一标注,丙方负责监督和仲裁。
最关键的是,分销价为到岸价,也就是说分销商向代理商订货后不管运输,只管在约定的时间内,在自己的地盘验收收货即可。
在古代,做生意最大的成本就是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。
现在运输成本居然全部由丙方承担,这华夏实业投资公司不会是傻瓜吧?
而且运输中的损耗都由华夏实业投资公司承担,要知道从东京到大理,无论是走官道和水路船运,装卸和颠簸都会造成较大损耗。
现在这些可预期的损失都由华夏实业投资公司承担,天下还有这么好做的生意吗?
“段公子,这合同,丙方也太克己了吧?运输成本可不小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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